【维权要闻】你确定没有律师真的能自行维权吗?——记尹利兵律师团队江西省办案历程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20-10-09 13:42) 点击:345 |
引言 2020年9月30日,在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之际,尹利兵律师团队代理江西省修水县14户村民针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被侵害纠纷参与庭审活动。
案情概要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因支援国家水电站建设,委托人江西省修水县14户村民以水库移民户身份落户于案发村民小组,水库移民是中国建设发展进程产生的一种普遍现象,当时的地方政府给予了大力政策性扶持,自移民后多年以来,委托人在落户村组中安居乐业,合法拥有自己的承包地,但一如既往的平静生活因涉及该村组的集体土地征收活动于2019年被打破,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委托人因移民户身份而未能被一视同仁参与分配,对于将移民户视为二等公民的严重歧视和侵权行为,尹利兵律师指导案涉14户村民向法院提起了本次诉讼。 办案小插曲大提示
在尹律师的多年执业生涯中发现多数被征收人常陷入一个严重误区,他们常自信地认为即便没有律师主导,自己依然能够独立启动诉讼程序自行维权,对律师的劳动价值不以为意,但看看如下办案插曲,这类人可能会转变其错误观念。 由于征收拆迁活动的社会敏感性,所涉及的诉讼程序难免常存在立案阻碍,本案尽管顺利立案,但由于对自己主张征地补偿费用的情况需进行核实、了解有关涉案征地补偿款的拨付情况,尽管在前期尹律师已经指导委托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获取相关材料,但依旧不能阻挡相关部门以违法行政为代价不予提供信息,尽管很多被征收人对以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都不陌生,但面对此种情形,可能你就束手无策了,别着急,尹律师有办法。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可以凭律师证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向有关单位调查取证涉及承办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看到这里你就了解,作为一个普通的被征收人由于身份受限,肯定无法顺利通过该途径获取相关材料,但是你有依据,人家仍然有搪塞你的奇葩理由,毕竟相管机构不予提供信息,你也不能直接去抢,但即便出现各种突发状况,对于一个办案经历丰富的律师,都能在经验中提取巧妙的应对方案,如果你也想知道,欢迎电话咨询尹利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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