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律师尹利兵代理的众多案件中,发现许多看似征地拆迁的法律常识常引导很多被征收人进入了维权误区,最终使得被征收人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机,丧失了有利的谈判地位,也为争取合理补偿增加了不少难度,今天拆迁律师尹利兵就要带你走出这些误区:
1、遇到强拆认为警察不管就拒绝报警。
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的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所以如果警察不履行上述法定职责,律师就可以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但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立案回执并对报警通话进行录音。
2、拒绝在征收方出具的文件上签字,认为不签字就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尽管不随便签字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应当持有的审慎态度,但绝不能理解为不签字就可以与征收方对抗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你经常能够收到征收方送达的相关资料和文书,比如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或者限期拆除通知书等,千万不要认为只要不签字,就代表自己不认可,也就不会对自己生效。如果你对相关的行政行为不认可,需要在法定期限通过法定渠道来表达,即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拒绝签字显然是不包括在内的。时间不等人,如果你超过了维权期限,那么法律是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的。
3、房子被强拆了才咨询律师维权。
很多被征收人都认为征收方还没来拆自己的房子,能有什么理由打官司,打官司又来告谁呢?但是拆迁律师尹利兵要告诉你,征地拆迁的审批流程和补偿标准等法律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只要征收方在这些步骤中存在违法点,我们就可以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被征收人的顾虑不仅多余,而且往往会因为这种错误观念丧失绝佳维权时机。再者,拆迁律师尹利兵还要提醒你,征收方违法强拆的目的就是强占你的土地,一旦房子没有了,你就会丧失房子这一重要的谈判筹码,使自己处于不利的被动地位。
4、认为和政府打官司是打不赢的,便向违法行政妥协。
尽管和政府打官司的确不易,但因此就放弃了维权,得不到合理补偿那一定更会抱憾终生的。面对强大的征收方以及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行政征收行为,首先我们要坚定对法律的信念,前面我们已经谈到了,合法的征收必须经过法定的审批流程,如果征收方拒绝依法征收,那么在法律面前也难免胆颤心惊,尹利兵律师在法庭上曾无数次面对从起初的飞扬跋扈到最终惊慌失措的被告,所以坚定法律信念尤为重要。其次,作为一名资深的专业拆迁律师,已经办理了大量的拆迁案件,不仅对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已经驾轻就熟,并且也深谙征收方的各种套路和把戏,因此无论遇到任何情况,都能灵活应对,在拆迁谈判中也能更好地把控全局为每一位被征收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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